一、服务内容 1、供应商负责大洋红树湾(一期)住宅区保洁工作具体内容为: (1)公共部分的天台、阶梯、架空层、玻璃门、窗、过道、楼梯、消防楼梯、电梯前室及电梯轿厢、地面、墙壁、通风门(窗)、地下车库、绿化带、景观水池、排污井、雨水井等所有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养护工作及征集方安排的其他保洁工作。 (2)供应商必须每天早晚两次收集并清运园内(包括小区内楼上、一楼、负一层)的生活垃圾,并及时更换垃圾桶内的垃圾袋。禁止在小区内分捡垃圾,收取的生活垃圾由供应商全权负责清运。 (3)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1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1次,半月拖洗1次,清理楼道内掉落如烟头、纸屑、塑料袋等杂物。 (4)一层共用大厅每日清扫1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洗2次,确保地面、绿化带内无纸屑、烟头、垃圾等杂物,及时清除道路积水。 (5)共用部位玻璃应使用专业工具每月清洁1次,确保玻璃无水渍,手印;路灯、楼道灯应在断电状态下每季度清洁1次,确保无尘。 (6)架空层石桌石椅每日擦拭1次,各区域果皮箱每日清空1次,确保无堆积烟头纸屑垃圾;架空层天花板每一个月除蛛网1次。 (7)地下车库地面每天清扫不少于1次,确保地面无纸屑、烟头、塑料瓶等杂物,每月全面清洁不少于1次;地下车库天花板每一个月除蛛网1次;地下车库消防器材每月擦洗1次。 (8)小区外围、区间路、商铺路面每天清扫不少于1次,确保地面无纸屑、烟头、塑料瓶等杂物。 (9)保持小区景观水池水质干净,池中无落叶、池底无杂质、漂浮物及杂物;每季度清洗不少于1次。 (10)积极配合客服中心的工作安排,若发现公共位置存在废弃家具、床垫、桌椅等杂物,空置房存在杂物或积水,需及时按照客服中心的要求进行清理。每日除完成日常保洁工作外,其余时间应及时响应客服中心转来的业户投诉、现场管理需求等出现的环境卫生问题,并跟进处理。 (11)负责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每天早上9:00、晚上7:30开始收集并清运小区内一楼、负一层所有地下室垃圾桶内外的生活垃圾,一天收集清运垃圾两次,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个人。 (12)负责绿化养护的全面工作,具体包括种植补植、浇水、除杂草、清理绿化带内的垃圾杂物、修剪整形、施肥和一般病虫害防治。绿化养护工作要求及验收质量标准详见附件一。 (13)负责公共排污、排水等管道检查及简单疏通(无需借助大型机器设备),如出现问题由供应商负责处理。 (14)负责小区公共部位的四害消杀工作,根据季节需要和物业现场需求控制消杀频率和合理药物用量。 (15)按月、季度清洁的项目,供应商应提前2天通知征集方并做好清洁后现场记录。 2、供应商负责大洋红树湾(二期)高层住宅区及低层住宅(别墅区)保洁工作具体内容为: (1)供应商提供保洁服务包括:大洋红树湾(二期)公共部分的天台、阶梯、架空层、玻璃门、窗、过道、楼梯、消防楼梯、电梯前室及电梯轿厢、地面、墙壁、通风门(窗)、地下车库、绿化带、景观水池、排污井、雨水井等所有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养护工作。 (2)供应商必须每天早晚两次收集并清运园内(包括小区内楼上、一楼、负一层)的生活垃圾,并及时更换垃圾桶内的垃圾袋。禁止在小区内分捡垃圾,收取的生活垃圾由供应商全权负责清运,如遇业主要求上门收取垃圾,供应商须予以配合,上门收取垃圾时间按征集方要求执行。 (3)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2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2次,每周拖洗1次,清理楼道内掉落如烟头、纸屑、塑料袋等杂物。 (4)一层共用大厅每日拖洗1次;楼梯扶手每日擦洗1次;确保地面、绿化带内无纸屑、烟头、垃圾等杂物,及时清除道路积水。 (5)架空层石桌石椅每日擦拭1次,各区域果皮箱每日清空1次,确保无堆积烟头纸屑垃圾;架空层天花板每一个月除蛛网1次。 (6)共用部位玻璃应使用专业工具每周清洁1次,确保玻璃无水渍,手印;路灯、楼道灯应在断电状态下每月清洁1次,确保无尘。 (7)地下车库地面每天清扫不少于1次,确保地面无纸屑、烟头、塑料瓶等杂物,每月冲洗不少于2次,全面清洁不少于1次;地下车库天花板每一个月除蛛网1次;地下车库消防器材每月擦洗1次。 (8)小区外围、区间路、商铺路面每天清扫不少于1次,确保地面无纸屑、烟头、塑料瓶等杂物。 (9)保持小区景观水池水质干净,池中无落叶、池底无杂质、漂浮物及杂物;每个月清洗不少于1次。低层区(别墅区)人造景观溪流每月清洗1次。 (10)积极配合客服中心的工作安排,若发现公共位置存在废弃家具、床垫、桌椅等杂物,空置房存在杂物或积水,需及时按照客服中心的要求进行清理。每日除完成日常保洁工作外,其余时间应及时响应客服中心转来的业户投诉的、现场管理需求等出现的环境卫生问题,并跟进处理。 (11)负责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每天早上9:00、晚上7:30开始收集并清运小区内一楼、负一层所有地下室垃圾桶内外的生活垃圾,一天收集清运垃圾两次,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个人。 (12)负责绿化养护的全面工作,具体包括种植补植、浇水、除杂草、清理绿化带内的垃圾杂物、修剪整形、施肥和一般病虫害防治。绿化养护工作要求及验收质量标准详见协议附件一。 (13)负责公共排污、排水等管道检查及简单疏通(无需借助大型机器设备),如出现问题由供应商负责处理。 (14)负责小区公共部位的四害消杀工作,根据季节需要和物业现场需求控制消杀频率和合理药物用量。 (15)按月、季度清洁的项目,供应商应提前2天通知征集方并做好清洁后现场记录。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服务内容。每天须派驻1名管理人员在现场负责管理、巡查和协调工作,红树湾一期每日现场作业不得少于8人,红树湾二期每日现场作业不得少于14人,每人每日作业时长应不少于8小时,须确保至少一名工作人员值班至夜间22点。 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如未达到协议约定及征集方要求或供应商派驻的服务人员违反考勤或出现不妥行为的,征集方将作相应惩罚,具体详见《大洋红树湾一、二期生活垃圾清运环境清洁服务协议》。 3、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汕头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二级服务标准及一级服务标准分别向大洋红树湾(一期)和大洋红树湾(二期)提供保洁服务和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须确保大洋红树湾(一期)业主满意率达75%以上,大洋红树湾(二期)业主满意率达80%以上。 4、供应商应与其工作人员建立合法雇佣或劳动关系,供应商与其工作人员产生的劳动、雇佣等法律纠纷的,与征集方无关。供应商工作人员应提供近三个月内身体健康报告及证件,确保其身体健康,能符合工作要求。供应商须提交所有工作人员名单及基本身份信息,供应商在服务期间更换工作人员的,应提前一天通知征集方办理新的出入园区凭证。 5、供应商自行配备作业物资(园区所有垃圾桶所需垃圾袋、毛巾、尘推、洗洁精等)、药物及设备工具(消杀药物、高压冲水机等)、垃圾外运车辆等,并妥善做好保管工作(特别是燃油、杀虫水等危险物资),并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 三、供应商必须按照征集方提供的《大洋红树湾一、二期生活垃圾清运环境清洁服务协议》文本签署《大洋红树湾一、二期生活垃圾清运环境清洁服务协议》(文本可从发布本招商公告的网页下方下载附件《大洋红树湾一、二期生活垃圾清运环境清洁服务协议》)。 四、上述条件与征集方提供的《大洋红树湾一、二期生活垃圾清运环境清洁服务协议》文本不一致的地方,以征集方提交的《大洋红树湾一、二期生活垃圾清运环境清洁服务协议》文本内容为准。 |